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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营销诱导互动实施细则

来源:营销 时间:2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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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直播过程中,通过诱导互动等违规营销行为,平台有权封禁开播权限、关停商品分享功能、扣除用户信用分、扣除保证金等处置措施。

什么是“诱导互动”?

诱导互动,指以获得折扣、福利、低价特权、购买商品资格等为由诱导消费者进行互动的推广行为。诱导方式包括口播、管理员弹幕、贴纸、字幕、背景板等推广方式。

?直播间宣传,下单购买商品后,在直播间停留5分钟,同时发表三遍“已买”评论,可48小时内发货,不互动的15天发货;

?“一定要扣报名参加才能领取福利”;

?“拍了的打3遍拍了优先发货”;

?“打了已拍的赠送7天无理由”;

?“加入粉丝团的赠送运费险”。

“互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消费者发表“拍了”、“想要”、“”、“报名”等与介绍商品无关联的无意义评论;

要求消费者“点赞XX下”;

要求消费者浏览直播间XX时长。

“获取优惠”,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购买商品资格、折扣、赠送运费险、加急发货、可报名(如折扣活动)。

如何避免“诱导互动”?

“诱导互动”影响消费者交易和观看体验,扰乱了平台交易秩序,平台不鼓励此类互动行为。商家与消费者互动时,应坚持合理、客观的态度,不得以获取虚假优惠进行利益诱导性质的互动。

平台鼓励通过优质的内容和合理的互动方式提升消费者的参与感和信任感,例如:

?合理引导消费者参与互动,如“喜欢主播的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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