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营销真美善,即产品要真,广告要美,营销要善。
真,就是回归实业与匠心的根本之道;美,是一种态度,即把愉悦生活遍布渗透每个角落;善,即是抓住事情的症候和要害,四两拨千金。以小力胜大力,不以拙力胜是中国道家及武术等文化的哲学精神之一,也是营销最后要达到的境界。
广告行业该从世间消失吗?
“在事事都令人心旷神怡的野外要是竖起一块路牌广告,任何罪恶都莫过于此。有朝一日我从麦迪逊大道隐退,我定要发起组织一个秘密的环境维护者社团,蒙着面骑乘无声摩托车走遍世界,在黑夜里砍倒一切路牌广告。”
说出以上言论的不是备受广告轰炸喧扰的我们,虽然我们大部分人心里有时候确实是这么想的。说出这句话的是大卫·奥格威,他是世界上最大广告公司之一——奥美的创始人,曾被称为“广告怪杰”的“广告教父”!
那么广告行业应该从世界上消失吗?有个哲学家感慨自己的哲学“我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在广告行业里对这句话的延伸即是:广告行业本身是一个天才的行业,但有时候它在低劣的创造和不明就里的营销中确实变成了一种惹人讨厌的存在。
应该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广告”二字。无论是中国古代唐朝诗人杜牧笔下“水村山郭酒旗风”中的酒旗,还是宋代陆游笔下“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中卖花女在长长的巷子里回荡着的声音,广告都是与世俱存,与时俱进不可磨灭的存在。
“不要推出你和你家人不愿意看到的广告”,“在你动手写广告之前,先研究产品是值得的”,“正因为是最上乘的东西,我才为它们做广告”……这些话同样出自曾经当过见习厨师、推销员、农夫,37岁才进入广告业并取得卓越成就的奥格威之口。
广告没有错,错的是人们对它的曲解与误用。应该在理念上重新认识它,摒弃浮夸,重新回到对产品及实业的耕耘上,毕竟,好产品是好营销的基础。广告无处不在,但与当下大行其道流行的广告风格恰恰相反的是,广告的首要精神是真——实业之真的前提上,而后再谈创意及营销之真。
狂热的创意:那么营销要如何美
除去以匠心做实业根基的真,进入到广告层面的美,就是一种创意,一种愉悦,它必须是一种给大众传达美而有用的东西。
首先这种美是变强塞为分享,为美的享受。也即,营销方案本身就是一个美的存在。
相比以广告牌、电视或广播电台节目呈现的传统营销,数字营销在数字经济时代趋势下,呈现的方式异彩纷呈,如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