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IllegalPyramidselling)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为巨大利益驱使,众多参与者甚至诱骗其亲属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国家刑法规定:领导参与传销活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传销培训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而现代的企业营销中许多的企业近乎疯狂的寻找如何让自己的顾客不断裂变,成为指数型增长的公司。并且不断的创新商业模式或者说生意模式。但是无论如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做“生意”。“生意”分开来讲:“生”代表:1、陌生,2、生计,3、工作;“意”:1、意思、想法,2、主张,3、买卖。总之生意的大体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使一个陌生的人产生和你做买卖的想法。那我们再来看英文的生意“business:商业、生意、事务”按照词根来拆解的话就是:busy繁忙的+-ness名词词尾,也可以理解为不断的、繁忙的寻找原意与你交易的工作。而传销的商业模式至今仅经历几十年的发展,但发展之迅速,其运营模式之完善,盈利能力之高不禁让人汗颜。多少企业家不断追求的成功之路在传销中确实现的如此简单,让我们不得不复盘传销商业模式的崛起之路,从中找寻商业技巧、品牌管理经验来点亮我们的成功之路。我们知道中国式传销: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但是这么多的人相信传销组织的话术,然不开传销组织的品牌管理模式、商业模式,我们企业的营销与传播环节规划的再完美,无视企业的品牌战略规划,也只能叫做“生意”,无法实现指数型增长。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品牌价值!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传销组织的产品,任何一个成功商业模式都具有其独特的产品优势,那么传销组织的产品是什么呢?很简单,就是它所创造的所谓的管理体系以及基于他管理体系中的宣传话术。管理体系很容易理解,就是我们所说的营销渠道,不管是分销模式、直销模式都具有其独特的运营特点,传销组织的营销渠道往往采用披着直销模式外衣的分销模式,再商业的概念中,直销模式一般都是企业自发的或者是利润分成型的加盟模式进行产品及资金的传递;而分销模式是企业寻找与自身产品同一行业,并且价值观基本相同的分销商进行产品代销售,分销商赚取产品传递中的差价,企业则赚取产品的基础利润,这两种营销渠道发展模式均受制于二级分销商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品牌传播能力。那么传销组织的分销模式看起来是一种直销,由一级代理商发展二级代理商的会员制组织形式,不断的裂变,并且不断自身发展新的代理商,现在的微商的代理模式就颇具传销的影子,只是一个有产品,一个没有产品。那么其中的差距就在于企业在品牌传播中是否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6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