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营销是一门独立且严谨的学科,无法通过一篇文章全面的阐述其全部。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唤起营销人在新的经济形态下对于服务营销的认知和重视,它的适用性不仅在服务行业,更是在产品同质化和消费升级的趋势下,可以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近期能见度极高的「地摊经济」,不知道是否能真正变成一种经济,但至少在过去的几周成为互联网上的「口头经济」,对于大部分在互联网上讨论地摊经济的人来说,他们应该并不是这个政策的主体,同时地摊经济也不是为了拍照、装×、发朋友圈或品牌营销蹭热度而存在的。政策的初衷依然是总理所说的:“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但地摊经济走红,也只是后疫情时期政策重视民生的体现。分散性、流动性强,是地摊最主要的特点,因此地摊经济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对就业仅能起到补充作用。说到就业,今年6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吸纳就业人员最主要的渠道,从业人员占比已经达到47.4%(第一产业占25.1%,第二产业占27.5%)新经济形态——服务业成为国家支柱产业服务业不只是在就业中的贡献率超过了第一和第二产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显示: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53.9%,贡献率为59.4%,增速为6.9%,分别高出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0.8和1.2个百分点。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稳定器”作用进一步增强。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情报网服务业在经济中的贡献度增加是国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结果,也是经济发展的不可逆规律,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服务业的快速增长已是事实。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全球经济正在迅速转型为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服务业创造的价值已经占到GDP的63%,而美国的服务业在年GDP中的占比超过了80%。快速增长的服务业和落后的服务营销意识经济史告诉我们,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从农业到工业再到服务业的转变,当今世界经济越来越被定义为服务经济。这种转变也带来了产品和服务本身定义的变化,不再将产品与服务分开。相反,服务现在越来越代表产品的组成部分,产品和服务的这种相互联系体现在产品-服务连续性上。在国内服务业成为新的经济形态下,我们发现一个矛盾:虽然我们生活在服务经济时代,但营销理论和营销活动的主流依然是以「制造业」为主导,充斥着人们屏幕的各种直播带货、跨界营销、联名产品、影视剧植入和节目赞助等等,几乎都是以「产品营销」为核心,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内容甚至是学习到的课程几乎都是围绕着怎样营销有形产品,特别是消费品,而不是服务产品。这就形成了滞后的服务营销意识与快速转变的经济形态之间的矛盾。国内的服务营销发展还处于萌芽阶段,还未被人们接受和认可。同时,服务营销在整个公司及产品营销中的重要作用还未被人们发现,人们对于服务营销的概念及推广还不够重视。但作为致力于「做明天的事」的营销人来说,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并深入了解和学习服务营销,以应对经济及商业环境的变化。市场部不应仅着眼于当下,而更应该以策略思维发现趋势,以应对明天的变化。服务营销与产品营销的差别是否牵涉到所有权的转移,无疑是区分产品与服务最科学的一个维度。——JochenWirtz,ChristopherLovelock服务营销是基于关系和价值的营销,可以用于服务或产品。服务营销不同于产品营销,两者具有较大差异,如果照搬产品营销的理论用于服务营销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基于约亨·沃茨和克里斯托弗·洛夫洛克研究的结果,服务营销具有四大特性,简称「IHIP」:无形性(intangibility):有形产品是可见的、可量化的或具体的,在顾客付款前多数可以看到、听到、摸到或品尝的商品;服务是无形的、难以量化的、无法触摸的或很难被看到的,因此顾客很难事先知道他们将获得什么。例如,银行通过强调使用信用卡所带来的便利和服务等优势来促进信用卡的销售。又或乘机飞行也是一种无形的服务,因为顾客预先购买了该产品,但直到他们登上飞机时才开始“体验”或“消费”到该服务。图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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