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突破困难门店的维度有很多,今天我们就从定价权与业绩责任主体不匹配的这个维度分析一下突破方法。
什么是定价权与业绩责任主体不匹配呢?
通俗的讲就是控制价格的人不(准确的说不完全)背业绩责任,背业绩责任的人没有定价权。
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下分析:
一、企业的现状:
大多数体量较大的公寓租赁企业,都是定价权归总部,业绩责任归区域或门店。
二、造成的问题:
1、成交效率低下:
大家都知道,租赁和买卖不一样,决策周期较短,能不能成交,往往就在临门一脚的逼定是否能成功,这就需要现场有一定的定价权,来逼定成交。如果按照现有模式,做合理性方案、上报审批,等批复下来租客可能早就和其他竞品成交了,严重影响成交效率。
2、门店责任心不强:
现有条件下,门店普遍有这样一种心态,“反正价格不是我定的,出不去也不是我的责任“,这样极易造成一线门店不重视业绩完成情况,工作懈怠。
3、严重消耗精力:
这种精力消耗其实是双向,一方面,门店分析能力较弱,一般很难独立作出价格申请方案,这就需要区域和门店一起花费大量精力做价格申请方案。另一方面,为了保证方案的合理性,总部同事也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审核方案的合理性,过程中往往就一些细节数据反复拉扯,造成双方消耗都极大。
4、总部与一线关系紧张:
由于每次价格方案申请都花费大量精力拉扯,且一般一线又很难从更高的维度去理解总部同事工作,往往心里就会形成“总部同事就是专门难为人的”,这种片面印象,从而造成总部与一线关系紧张。
三、可能的解决方案:
总部控价格的底层,其实是希望营收和EBITDA(息税前利润)可以达标,这其实与门店的工作方向是一致的,所以是否可能通过对营收和EBITDA达标的店(达到目标的90%、95%以上),实施部分定价权下放,即价格方案报备的方式来进行负面清单管理。
四、其他补充:
投资在做项目的投资测算的时候,每年的增长都是线性的(一般每年5%-10%),但房租现实的上涨逻辑是螺旋式上升的(今年涨8%,明年跌2%,综合每年3%),所以让一线生产部门有定价权是减少空置,提升营收的重要方法。
以上想法都是工作中的感悟,难免片面,还请大家多留言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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