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营销 >> 营销资源 >> 正文 >> 正文

法律行业的市场营销到底在营销什么

来源:营销 时间:2024/1/24
张静"访律"主理人北京理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CEO前康泰纳仕(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高级助理兼特别项目经理前法国兴业银行中国区总裁助理前金杜律师事务所COO助理前诺基亚(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CFO助理不知不觉间,我进入到法律行业已经四年有余,这几年间因为职业的原因,我发现大家越来越重视律所、律师团队甚至律师个人的品牌宣传和打造。究其原因,相信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遭受疫情等因素打击,萎缩后正缓慢复苏的市场需求,与法律行业日益扩大的专业服务提供人员群体规模之间的此消彼长。市场充满挑战,客户又在面临越来越多的选择时变得更加挑剔。在行业内“你有我也有,你优我更优”的激烈竞争中,大家都卷到飞起。在这样的形势下,越来越多的律所和律师意识到,需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借助一些专业的市场营销方式,让自己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于是有人录视频进行普法,有人参加各种论坛不断发出声音,也有人在各家媒体平台发表各类专业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法律人十分想知道,这些究竟是不是适合他们的品牌宣传方式?它们的效果又如何?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前几天读到了个人IP经纪公司“发光体”首席执行官,前《南方周末》深度调查记者陈鸣的一个观点,叫做“10%法则”,说的是文章的观点、提出的解决方案和文字表达,都不要超出读者的认知太多,而是只比他们聪明10%,千万不要一次输出太多信息,否则会在对方的认知里造成信息拥堵。陈鸣这个方法也被他运用在了给客户提供方案时,因为你如果在一件事上和客户一样聪明,就会帮不到他们,而如果你比客户聪明太多,就在情感上无法产生共振,方案就落不了地,最终仍然帮不到他们。最近也陆续听了几场有关法律行业的市场营销的对谈和交流,整体观感是,老师们都很专业,身经百战,做过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案例,但具体到法律行业,就总会让我想起这个“10%法则”。我过往曾在数家跨国公司任职,日常工作中与各个营销职能部门,或者说营销流程上各个环节的部门和同事们有不少交集,自己也曾做过MaketingBD方面的一些工作。在过去的几年间,又因为从事法律媒体、律师和律所品牌打造工作的关系,多了一些对于法律行业的观察。我发现,越是深入了解这个行业,了解这个行业内的从业者,就越觉得他们应该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尤其是业务拓展中,了解和运用一些市场营销方面的技能和知识。我并非市场营销专业出身,但相比法律专业人士,因为上述的跨行业经历,大概也能在10%的范围内提供些这方面的信息增量。尤其是在听了各方面对于这一话题的讨论后,也有一些观点和观察不吐不快。接下来我会用一系列文章,谈谈我,以及另外一些专业人士朋友,对于法律行业市场营销的理解,并和大家探讨法律人到底该以什么样的形象、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寻找并开发适合自己的市场和客户,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如果你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愿意倾听并分享自己的观点,也可以通过文末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7153.html